游劝荣,男,汉族,1963年8月出生,福建上杭县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福建师范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学位。2013年1月任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检察官。中共湖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83.07-1989.03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讲师(其间:1983.09-1984.09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严打”工作)
1989.03-1989.07 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理教研室主任(副处级)、讲师
1989.07-1993.02 福建省司法厅研究室副主任,兼福建省法学会副秘书长
1993.02-1996.09 福建省法学会秘书长
1996.09-2001.07 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局副局长(正处级),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正处级)(其间:1998.07-2001.07挂职任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兼市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兼市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1.07-2008.01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其间:2002.09-2005.07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06.11当选福建省青联副主席;2007.01当选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2007.03-2007.07中共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二班学习)
2008.01-2011.09 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其间:2010.09-2011.01 中共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一班学习)
2011.09-2012.01 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2012.01-2013.01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2013.01-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国家二级大检察官(其间:2014.03-2014.06,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负责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