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委托,本代理机构对省检察院运动场改造项目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省检察院运动场改造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HNHX-20170919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487570.35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名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
1 | 改造工程 | 球场改造工程 | 1 | 项 | 487570.35 | 73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资质为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提供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存疑时原件备查)。
2)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的社保证明。
注:投标人提交的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须注明“三证合一”字样),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投标人提交的是“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须注明“五证合一”字样),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7年09月21日起至2017年09月28日止,每天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3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721室
公开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经采购人授权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最高限价:76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9:30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采购人: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86号
联系人:杨智明 电话:8473217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44号城市之心717室
联系人:刘莎 邮编:410000
电 话:0731-82204733 传真:0731-82190430
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