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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刘维民等三人提起公诉

日期: 2017-06-07 来源: 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 郭佳 罗华
  20176月5日,石鼓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怀化管理处原处长刘维民(正处级)、湖南省怀通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总工程师、副经理韩红桂(正科级)、湖南省怀通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办公室主任黄栋,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提起公诉。


责编: 柏振乐(实习)     审核: 江世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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