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湖南省永州市人民检察院盘树高检察官在长沙举行篆刻交流会。省检察官文联主席陈海波、省书法家协会农村书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肖万义、女书传人李雪梅等参加。
这次交流活动是省检察院开设女检察官书法创作班来举行的一次促进书艺的交流会。也是激励女检察官对书法、篆刻等这一历史悠久、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的认识,能让大家成为具有文化艺术修养的女检察干警。
盘树高检察官共为她们篆刻了20余方印章和赠送印屏及书画作品,以鼓励之。
盘树高,瑶族,出生于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古郡。工诗歌、散文,善书画、摄影,尤精篆刻。1992年从第二炮兵某部转业后分配在法院工作。先后在《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湖南日报》等40多种报刊杂志发表了法制纪实文学、消息、通讯、散文等文章3600余篇,300多万字,被称为“秀才法官”。
他的创作善于把传统和现实生活,尤其是时事政治相结合,古为今用,具有时代气息和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开创了图与文意相融合的一代新风;湖南卫视新闻联播,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社区”,报道了他用篆刻宣传“八荣八耻”事迹。2007年10月11日,《人民日报》第六版刊登了他的3方印章。曾获得过“最满意的干警”、“全省法院优秀法官”、“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
盘树高主要著作有篆刻集《零陵名胜印谱》、法制纪实文学《法眼》、《盘树高篆刻集》、散文集《潇湘夜语》和编辑《善良与公正》、《秋叶落潇湘》等书。篆刻代表作有《社会主义荣辱观》、《国歌歌词》、《和谐统一》和《奥运文明用语》等作品,曾多次在国内外书画赛上展出,多家博物馆和档案馆收藏了他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