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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来郴州开展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调研

日期: 2017-12-26 来源: 郴州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 周亚莉
  近日,最高检控告检察厅副厅长王光月一行深入郴州市检察院、北湖区检察院、嘉禾县检察院,开展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调研暨曾苟仔信访案回访,召开座谈会倾听各方意见建议,看望慰问曾苟仔及其家人,依法为曾苟仔发放国家司法救助款。
  为全面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结合所办案件实际,坚持诉访分离原则,大力推行“检察官+”模式公开化解信访积案,建立上下一体、内外协作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全市共受理并妥善处理来信来访1211件次,同比下降7%,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王光月一行深入市检察院控申接待大厅、律师化解代理工作室、远程视频接待室视察,与工作人员亲切交谈,了解控申文明接待室工作流程情况。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李太平主持调研座谈会。座谈会上,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曹忠,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黄安国,市司法局副局长周学泉,市律师协会会长曾垂安等围绕律师代理涉法涉诉与推进信访法治化主题,多层次多视角畅谈了信访工作的体会和感悟。
  省检察院控告处处长王东晖在座谈讲话中指出,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每一个接访人都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切实做到权责明确,严格把好信访入口、出口关;依法依规处理好信访事项,让每一个信访案件都经得起群众和部门的检验;做到互联互通,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志伟表示,郴州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工作大胆创新积极作为,涉法涉诉信访形势趋稳向好。信访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有力补充,是送上门的群众路线,要正确理解信访工作,回归信访工作本质。各部门要切实改进信访工作,加强正面引导和化解调节,提高司法为民意识,强化执法规范化理念,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最高检控告检察厅副厅长王光月对郴州检察机关在律师代理涉法涉诉与推进信访法治化方面作出的积极探索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肯定。王光月指出,“曾苟仔信访”案件的办理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对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认真总结该案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办理力度,切实保障信访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王光月强调,要从维护民生民利的角度正确看待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积极作用,推进涉法涉诉信访走向法治。
  最高检控告检察厅副处长凡俊,省检察院控告处干警吉更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曹迎春,北湖区、嘉禾县等相关领导参加调研回访活动。
  案件链接:
  2006年2月,因家庭纠纷致曾苟仔一家一死两伤案件,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曾苟仔一家25.9万元,赔偿金迟迟未到。时隔9年,曾苟仔就赔偿金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法院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裁定不予立案执行,曾苟仔不服法院裁定,多次赴京上访。今年“两会”期间,曾苟仔上访至最高检。
  在最高检控告检察厅的总指导下、湖南省检察院控告处亲自指挥,市县两级院检察长亲自抓。今年8月,嘉禾县检察院利用“检察官+”模式,组织信访人曾苟仔及其委托代理人李斌,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十余名听证员就该案召开听证会,通过公开听证,并耐心对曾苟仔释法说理,成功化解当事人心中怨愤,实现了案结事了。


责编:     审核: 江世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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